王有福也只是回答:「都病死了。」別的一概不說。
廢品廠老闆董建替他說:「他老婆是病死了,生了孩子兩年就病死了,屍體還是村里人幫忙下葬的,不然臭他屋裡了。至於他那個孩子,三四歲的時候吧,好像也病了,後來就不見了,他說送醫院去給別人養了。」
「什麼叫送醫院給別人養了?」王敏敏皺眉問董建:「村里丟了個孩子就沒人報警嗎?」
董建也不高興了,「你別沖我急啊,我是來這裡開廠子的,又不是這村裡的人,我是看他可憐賴在我這裡不走,我才給他個地方住,讓他看廠子有口飯吃!再說他這當爹的自己說孩子給別人養了,村里誰管閒事去報警啊?」
他又說:「要我說,你們政府就不該讓他娶媳婦,他一個五十多的老光棍,沒錢沒工作,領著一個弱智姑娘去民政局,你們政府居然還給辦結婚證!這不是禍害人嗎?」
苗苗的母親是弱智?
一個五十多的老光棍和弱智姑娘領證,這合法嗎?
可老警察告訴王敏敏,智障人在監護人的陪同下,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領結婚證的。
王敏敏臉色很難看,法律上結婚需要雙方同意,沒有強迫才可以辦理,可一個弱智姑娘怎麼知道什麼叫結婚?只憑監護人決定就可以嗎?
曉山青看過太多這樣的案子了,一些落後的地區甚至有雙方智力都有問題,卻還是辦理結婚,生育後代。
他有時候會為此感到憤怒。
老警察繼續問王有福。
曉山青去向廢品廠的老闆董建了解情況,他客客氣氣的稱呼他:「董老闆,打擾你了。」
董建也不是難說話的人,無奈的告訴他們,這個王有福原來在這個村裡有老房子,但不工作靠撿廢品生活,五十多了還是個光棍,後來不知道是誰給說的親事,把村里一個弱智姑娘說給了他。
那弱智姑娘家裡老娘死了,她老爹說找個人照顧她,就把姑娘嫁給了這個老光棍。
後來弱智姑娘懷孕,生了個女孩,女孩也是可憐,生下來就是聾子,不會說話,長到一兩歲了還光著屁股連件像樣的衣服也沒有。
村裡的人看小孩兒可憐,吃的穿的,能給就給了,但這老光棍有手有腳一輩子不幹活就靠著貧困補助過,也讓村里人討厭,不愛搭理他。
弱智姑娘娘家老爹先死了,就更沒有人管她了,她也在孩子兩三歲的時候病死了,她死了沒多久,小孩兒也不見了。
這老光棍說是,小孩兒病了送醫院給別人養了。
村里人都認為是他把小孩兒送給別人收養了,想著至少比跟著他強,跟著他肯定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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