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好人聯姻一見面就簽協議書?
你怎麼不直接跟我約在民政局見面算了?
樂回秋嘴角抽搐,“呃…一定要簽嗎?”
封瞬饒有興趣地看了他一眼,“我已經派人去調查過了。”
“你不是華城吳彥祖,沒結婚也沒有女兒,老婆也沒有跟人跑掉。”
封瞬微微抬頭,跟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人對視,語氣帶笑,“那要不,你給我一個不簽的理由,讓我考慮考慮?”
明明樂回秋是站著要高一頭的那一方,但卻莫名地從自己的腳底騰出了一陣壓迫感。
這就是瘋批嗎,輕而易舉地就做到了其他人做不到的事^^
樂回秋頓了頓,想著封瞬既然還能用吳彥祖來給自己開玩笑,那就說明或許他沒有把在精神病院的事放在心上?
那或許也是就說明,自己還能試著用他倆在精神病院的情分賭一把?
樂回秋咽了下口水,張嘴說話的時候手都有點抖,卻依舊笑嘻嘻道。
“哥哥,你真的要娶我嗎?結婚了之後我還要洗衣服做飯幹家務嗎?要不還是算了吧,很辛苦的,你要是真的喜歡我的話,還是讓我當小三吧,只要洗洗澡就好了。”
這回輪到封瞬沉默了,他皺皺眉看向樂回秋。
“你還有這種癖好?”
見封瞬難道地露出了和往常不同的表情,樂回秋就像是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瘋狂點頭,“對啊!我平時玩的還挺花的…我知道你應該接受不了,還是算了吧,強扭的瓜是沒有好下場的!”
而下一秒,封瞬便在樂回秋期待的目光下開口道:“試試,也不是不行?”
試試!?
你是要殺了我嗎老天兒?!說好的瘋批無欲無求一心只想搞事呢?!
樂回秋石化了,如遭雷劈一般當場跪地。
我可是純直男,賣/身這種事情真的賣不了一點:)
封瞬這邊也懶得再跟樂回秋掰扯下去了,又從桌上摸出來一份文件丟給了他。
“是你爸媽同意把你賣給我的。”
封瞬淡淡道:“我幫樂家處理了他們的外債,差不多三千萬。你現在要是把錢還上的話,不簽協議也可以。”
“多…多少?”樂回秋顫顫巍巍地抬起頭,“三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