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怕天黑桃子砸在自己手上,他們不怕呀,他們做的就是晚上生意。
跟桃子情況差不多的,還有香蕉。這水果嬌嫩,放不了幾天,原本金燦燦的皮便開始發黑。裡面果肉好的也沒用,必須得趕緊打折賣出去,否則誰都不願意買。
江海潮他們同樣包圓了。在水果碗裡加幾塊香蕉,然後澆上乳酸菌飲料,他們就能坦然地賣出一塊錢了。
而在步行街逛街的人當真默認香蕉屬於昂貴水果,一塊錢一碗的水果飲也理所當然。
後來江海潮他們上江口趕場賣衣服時,還問菜頭爺爺買了他家種的小番茄加在水果碗裡。
等到他們利慾薰心,開始往碗裡加黃瓜的時候,步行街的夜晚愈發熱鬧了,開始有其他攤子發現了這塊風水寶地,加入了擺攤大軍。
在賣衣服的攤子旁邊就有一家專門賣小飾品的,燈光一打,各種首飾珠串看得人眼花繚亂。
那擺攤的姐姐長得特別好看,大家一致認為她長得像《我愛我家》里的賈小凡。
所以高強主動跟買衣服的人推薦可以搭配一條小姐姐攤子上賣的珍珠項鍊時,女生們都沒朝他翻白眼。
擺攤結束的時候,小姐姐還送了她們一人一個發卡呢。
可惜好時光總是短暫,帶到步行街的夜市攤出現了第七家,也就是江海潮他們過來擺攤的第五天,終於有人過來驅趕了。
江海潮一口咬定是工商所的人讓她過來擺攤的,他們交錢了。
但步行街的管理人員不認這個,街上鋪子的商戶都過來鬧了,人家每年交這麼多錢,怎麼可能由著外人搶生意呢?
擺攤的人試圖抱團,強調他們跟店鋪不是一回事兒。哪家開飯店的也不可能跟外面的小攤子搶生意。
兩邊吵得不可開交時,工商所的人被叫來了。
一群小孩可算找到了重心,死命扒著人不放:「叔叔,不是說好了讓我們在這兒擺攤嗎?」
這回工商所的人還是喝了酒,臉紅紅的,一張嘴全是酒氣,卻不像之前一樣對著他們笑呵呵,反而板著臉:「我是讓你們在那邊擺,街外頭,不是在裡面。」
江海潮陪著笑:「可我們也沒占人家地方啊,我們賣的東西跟人家店裡都不是同一個地方進的貨。」
工商所的人吹鬍子瞪眼:「不行不行,到外面去,這是人家的地盤!」
他態度一強硬,商販們都不敢再說話。誰也不是傻瓜,真惹毛了人家,人家判你一個非法占道經營,直接把你給抓了,沒收家當不說,還要罰你款,你上哪兒哭去?
大家只好老大不痛快地轉移地盤,還有人想搶占緊貼著大圓滾石靠步行街最近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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