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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點上來講,她其實已經超越了同時期的很多小商販。大部分擺小攤的人都安於現狀,生意不錯,足夠養家餬口,那就繼續下去好了,不願意再往前走。畢竟,往前走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承擔生活壓力的大人,不敢輕易冒險。從這點看,這也是主角的幸運之處。初生牛犢不怕虎,她不怕失敗,什麼都敢嘗試,有棗沒棗打三桿。

第二點,小孩為什麼不會被欺負?

他們被欺負過呀。

①在湖港鎮做生意的時候,被工商所直接沒收東西(所以被迫放棄了賣螺螄)。

②在江口賣衣服的時候,有顧客偷衣服,反而誣賴他們搞錯了。(最終是菜頭爺爺找了工商所,解決了這次糾紛)

③在縣城夜市賣衣服,別人認為他們擋了自己的生意,把他們趕走了。(縣城工商所出面,把他們安排在步行街旁邊)

④在步行街擺攤,被服裝店舉報趕走。(他們自己想辦法跟鞋店合作,獲得了步行街的入場券)

⑤與鞋店合作時,店主試圖欺騙他們,矇騙他們的錢。(海音記憶一流,主角們這邊有帳可循,店主不得不改口。)

如果說欺負的方式是直接動手打他們,那的確不存在。

因為一來成年人除非窮凶極惡,否則只要能通過恐嚇之類的手段達到目的,他們一般不會動手打孩子。

事實上,絕大部分成年人對小孩都懷揣善意,在對方沒有影響自己利益的時候,存有惜貧憐弱的心。

二來,從一開始在江口做生意,江海潮就可以說是背靠大樹——菜頭爺爺,獲得了對方的幫助和庇護。他實際上是江海潮商業道路上的第一位導師。(家公爺爺和婆奶奶因為人生閱歷的限制,沒辦法充當這個角色。)

在江口的經歷,潛移默化間讓江海潮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在不管誰的地盤上混,就必須得和這塊地盤的老大打好關係,起碼不得罪對方。在他們剛到縣城賣西瓜碗,掙錢並不算多的時候,夜市一天要收10塊錢的攤位費,他們明明可以投機取巧不交這個錢,但她還是堅持交給工商所的人,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對方的庇佑,包括給工商所的人送涼菜送西瓜,都是這個目的。事實上工商所也的確收錢辦事,維持了夜市的紀律。在夜市做生意,不存在明目張胆被欺負的情況。

至於為什麼其他攤販沒擠兌他們?因為大家沒有利益衝突呀,甚至可以相輔相成。各人有各人的生意,家家生意都不錯。主角又特別會做人(有人在滷菜攤上買素菜時,她寧可說自家的涼菜賣光了,也要把生意讓回去,好結善緣)。那麼好端端的,其他人為什麼要欺負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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