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潮卻毫不猶豫,滿口答應:「行啊,那你把衣服買回去好了。我們是按照吊牌價買的,十六萬七千四百五十三元,你拿錢來帶衣服走。」
馮總眼睛通紅,眼睛瞪得叫江海潮心裡直打鼓,特別害怕她會像外國電影上的鬼一樣,眼睛珠子直接滾出來。
她拔高了腔調:「怎麼可能?我賣給她也就是原價。不行,你不是我們伊人坊的加盟店,你不能賣我們的衣服。不然我去法院告你們!」
馮雪想捋袖子跟人好好掰扯了,奈何江海潮這傢伙完全不給她發揮的機會,麻溜兒應下:「行行行,我算你狠,你原價拿走也行。馬上拿錢出來,現在就給你拿走。」
馮雪急了,用力將江海潮拉到旁邊,壓低了聲音也攔不住她氣急敗壞:「你搞什麼?她把衣服收走了我們賣什麼?我們虧死了!」
江海潮聲音比她更低:「不虧,我們又不是原價從以前的老闆手上拿的。」
一進一出,那也是兩三萬,半點功夫不費,多省事啊。
馮雪用力眨眼睛,可是了半天才冒出一句:「那我們衣服不夠賣了。」
既然叫公主日記,那店裡的衣服肯定是那種公主淑女風格的。即便他們手上有從鞋店拿來的衣服,也不是所有的女裝都適合擺在店裡賣。
江海潮信心十足:「沒事,她捨不得掏錢原價收回頭。」
要是她這麼大方的話,也不會跟伊人坊服裝店的老闆鬧翻了。
果不其然,在馮總暴跳如雷了三分鐘後,工商所的人登門了,她便像受了千般委屈一樣嚶嚶嚶地離開了。
服裝店的人集體開了回眼界,江海潮還意猶未盡地伸長脖子看人離開的背影。哇!婆奶奶說的沒錯,小孩子的確得進城,這樣才能長見識。
在他們湖港鎮,可真長不出這樣的人。
客人們跟著看了回熱鬧,都嘻嘻哈哈,懷疑這人是瘋了。
倒是兩位老店員嘆氣,馮總也怪不容易的。
她是瞧著有些瘋瘋癲癲的,但她真有才華。她前幾年在南邊當服裝設計師,自己單幹接單子,兩年功夫就掙了三四十萬。
靠著這筆錢,她跟著她男友回了老家,創辦了「伊人坊」服裝公司,以前也蠻好,在本省掛了好幾家店的招牌呢。她男友管公司,她管設計,夫妻搭檔。結果今年她男友跟人跑了,卷了公司的錢,跑出國留學去了。公司瞬間陷入混亂,各種亂七八糟起來。
而她自己呢,身為藝術家,本來就生活在夢裡。這下子夢被打破了,她又醒不過來,顛三倒四的事情自然也沒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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