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請假了,你爸說讓我請兩天假在家好好陪陪你。」劉巧鳳解釋道。
「那正好,你幫我看著軍軍,我出去就不帶他了。」
「沒問題,不過你去市里幹什麼啊?」
「我想去一趟書店,買本法律方面的書。你也知道這方面我一點都不懂,我想買本書回來好好看看,別到時候寫離婚協議的時候吃虧。」
聽她這麼說,劉巧鳳的臉色立刻變得嚴肅了起來。
她深以為然地點了點頭:「對對,買本書好好看看!就算咱不稀罕他那錢,可也不能讓他把咱糊弄過去!再也不能吃虧了!」
江嘉意聽完頓時笑了:「怎麼能不在乎錢呢?七百多塊呢!咱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再說那裡面還有給軍軍的生活費!」
看劉巧鳳還要念叨,江嘉意乾脆越過她直接去了洗手間:「我先洗漱,吃完飯立刻走。媽,我買完書還想在市里轉轉,買幾件衣服。晚上可能會回來晚,你和我爸都別擔心啊。」
「買買買!多買幾件衣服!除了你的還有軍軍的,都要買!你等著,我給你拿錢!」
「媽,我有錢!」
「你的錢自己留著!」
……
和劉巧鳳推讓了半天,江嘉意還是不得不接過了她遞過來的一百塊錢。
看著那一摞十元鈔票,江嘉意下定決心,將來一定百倍千倍地還給父母!
江嘉意和母親說去市里買書,是怕她擔心。
而她此行的目的地其實是省城。
對,就是陳松林學校的所在地。
雖然她很痛快地答應了陳松林離婚的要求,但這件事肯定不能就這麼完!
這個人渣當初給原主以及原主家人帶去的傷害,她必須要讓他加倍奉還!
第6章 兩個人肉麻得緊,江嘉意卻一點都不在意
當初原主和陳松林鬧了那麼久,省城可以說是非常熟悉了。
按照原主的記憶,江嘉意確實先去了一趟新華書店,在裡面買了一本和法律有關的書。
除此之外,她還買了幾本最新出版的雜誌還有報刊的合訂本。
就算是再有記憶,原主之後又活了好幾十年,對於八十年代發生的事也記得不多了。
江嘉意覺得自己還是得各方面多了解些才靠譜。
從新華書店出來,她去了距離書店不遠的一家國營委託店。
這個委託店在原主的記憶中是省城最大的委託店,裡面賣的都是一些顧客寄存代售的二手商品。
因為大,貨品比較齊全,會有一些別的地方所沒有的高檔貨。
而她此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買一架二手照相機,想來想去大概只能在這兒碰碰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