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方掛掉了電話之後,康也掏出了自己的手機。
雖然連不上網絡,但是拍照功能還是很靠譜的。
「介意用我的手機也拍一張嗎?」
對方欣然應允。
接著,扮演紅羅賓英雄的女孩提出和康加一個社交網絡好友。
康只得用手機假裝搗鼓了一會,然後像對方展示自己半格都沒有的信號。
「我在這裡好像沒有信號。」
當然沒有了,營運商都不是一個世界的東西。
「要不你留個我回去加你吧?」
估計沒有下文了,真抱歉。
女孩從背包里掏出了紙筆,留下了的同時,她像是想起了什麼,在臨走之前從包中拿出了一本薄薄的本子遞給康。
「我在D場館那邊有個攤子,這是我們攤子上賣的同人本,送你一本啦!一會要來我那邊捧場哦!」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在她走後,康低頭翻看剛剛這本遞到他手上的本子。
本子封面是彩色而精緻的插畫。
「同人本是什麼?」
康在內心感到疑惑。
和漫畫不是同一種東西嗎?
【「這是一種藝術形式載體,粉絲基於角色本身而創作出來的漫畫或者小說,和原著不一樣,是由粉絲群體所創造的。」】
系統在康的腦海之中給他解釋。
康似懂非懂地低下頭,看著手中的同人本。
《提姆·鴨鴨大冒險!番外!》
#全年齡向# #合家歡# #提姆中心#
封面上是一個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少年,黑髮整齊地梳開,穿著筆挺的西裝,一手拽著自己的領帶,一手揣在外套口袋裡,偏著頭,斜著視線看向自己的後方。
後方黑暗之中的城市之里,是幾個隱藏在陰影之中的哥譚義警。
面具上白色的部分在黑暗之中發著令人恐懼的光芒。
這是……?
封面上這個是、提姆·德雷克?
提姆·德雷克(Drake),所以、提姆·鴨鴨?
康忍不住地噗了一聲。
提姆·鴨鴨!
他現在就想回去當著羅賓的面嘲笑這個名字,等不到明天。
本子很薄,不是這個故事的正片,只是番外而已。
康粗略地翻看了一下,沒有多少頁,只是一些四格形式的小漫畫。
但由於康不太熟悉裡面的角色,甚至沒法從這些簡筆畫的Q版小人身上找出不同之處來區分他們,簡單來說就是看起來都一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