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是真君子,在末日里也保持着自身操行,在国家机器崩溃后建立起了第一个真正有秩序法度、异能者与平民能相对平等相处的基地。
并且君子还从蛛丝马迹中找出了致使末日与国家行政体系崩坏的罪魁祸首——反派。
小人是真小人,是唯一一个在反派手中活下来的实验体,并且成功上位反派的助手、小弟。
反派无恶不作,他就掠阵助威,总之是个小人,按理说小人长命,可他死了,为了君子。
反派计划让小人在他策划的丧尸攻城时对君子出手,但小人犹豫了,反派早预料到这种情况,所以执行时派了其他人。
那人是君子的心腹之一,也是君子多年的好友,平日里嫉恶如仇,对小人也十分唾弃。
这样的人却在君子用精神异能对抗丧尸皇毫无防备之时,将他推下城墙。
其实有无数人会救下君子,但小人却比他们都先,他是弱小且普遍的速度系,力量不大,因此为了拉上君子,他自己掉了下去。
他觉得君子活下来要比他好,君子干了那么多好事,可他是小人,凭什么无私,所以他对君子说,“你帮过我,我们两清了。”
君子其实高中时和他是一个学校,不过君子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他只是小混混的跟班。
在一次他被小混混殴打泄气时,君子开口阻止了小混混,让他免了一顿毒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或许是因为吊桥效应,君子记住了那倔强的,仿佛这样便能说服自己的男人。
“你帮过我,我们两清了。”那双漂亮的眼睛黝黑明亮,像含着泪光,又像落满星辰。
他想起来了,他曾经是随手帮过一个男孩,其实他知道小人,学校里出了名的爱欺负别人的小混混的跟班,同学曾鄙夷地告诉过他。
他看到了那双眼睛,倔强漂亮,嘴上讨饶可眼睛明亮又坚定,有那样的眼睛,不会是一个小人。
后来就不记得了,他们只有过那一次接触,其实君子知道小人是卧底,所以丧尸攻城时特意将人安排在合适的距离,也便于控制
最后却是他的兄弟背叛了他,小人的异能等级那么低,需要燃烧晶核才能做到救下他,不死也会废。
君子心情复杂,他在城下,连尸骨都未收敛到,至于下几片残布,为人立了衣冠冢。
很多人不明白小人为什么会救君子,还是以那么惨痛的代价,那小人过去在他们心中留下的形象根深蒂固,只觉得对方别有意图。
觉得以君子的实力,掉下城墙也无妨,但小人偏偏要以自毁晶核掉下城墙的代价救下君子,指不定是反派计划的,说不定小人都没死。
小人知道反派早计划好,君子如果掉下城墙,基本上十死无生,所以他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君子也知道反派的计划,他了解反派的性格,不会使用这种计策,反派惯爱用阳谋,所以他驳斥了那些论调,将衣冠冢挪入烈士塔。
……
再见面的时候,君子才知道小人没有死,可那情况太糟糕了,他被锁在研究所防卫最严密的中心一间玻璃房里。
被铁链锁在床上,身无片缕,脖子上戴着类似宠物项圈的东西,君子非凡的视力能让他看见铭牌上写着反派的名字。
小人当然没死,祸害遗千年嘛,他幸运的在被啃光前变成了丧尸,被反派捡回去。
反派用了大量晶核修补他的身躯,因为小人成了丧尸却还有自主意识,是有史以来第一例。
才成为丧尸就有意识,连丧尸皇都做不到,反派在他身上做了不少实验。
无趣地发现这不是什么基因突变,大概仅仅是因为所谓人类灵魂、情感之类不能剖析的东西。
反派再天才也是科技侧的,他不知道背叛了自己的小人现在还有什么用,可他还是给了小人一个机会。
“你为什么要救他?”这个他,他们心知肚明,明知道你不死也会废,还会遭到我的报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小人在反派面前只敢说实话:“他活下来比我更有用。”反派嗤笑,他怎么没发现小人还有这种高尚的情操。
虽然反派的确知道小人就只是小人,做不来真正的恶,毕竟每次让小人去做都会被他低声下气、讨饶卖乖地给蒙混过去。
所以他才会动用埋得最深的棋子,只为给君子致命一击,小人只不过是掩护,他甚至没告诉过小人安排了别人。
但小人能有这种牺牲自己的高尚情操,他是不知道的,他一直以为琢磨透了的人性总是再一次令他不解。
反派把小人从丧尸变回了人,这对他来说只是调配个药剂的事,毕竟丧尸都是他创造出来的。
反派是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坚定拥护者,原本他这种天才是在国家支持下研究人类进化方向的。
反派成功了,但因为有副作用,国家禁止了这种方向,反派倒是可以更加完善,甚至造出完全无害的净化药剂。
可他认为作用在基因上的副作用是一种筛选,能捱过的人才有资格进化。
反派决定让全世界开始进化,首先解决了阻止他的国家高层,不过是在那些大人物们的会议上散发了点神经毒素就解决了一切。
在那之后,反派坐看异能者和丧尸谁才是人类进化的最优选,小人只是个意外,普通甚至道德不达平均线的人,居然能熬过他的实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眼睛漂亮,看上去软,骨头硬得很,反派觉得他或许会有用处便留了下来。
如今把人变回人类,又不知道小人有什么用,异能?废了,继续卧底?背叛只有零和无数次,实验?已经实验过了,研究不出什么。
反派看着不自觉泪流满面,满脸庆幸,惊喜的小人,那双漂亮的眼睛像浸了水的黑珍珠,明亮异常。
一如既往苍白的脸,下巴尖俏,清秀到有些女气,这双眼睛挖出来就没有这么好看了,他为这双眼睛放过了小人多少次?
现在小人什么用都没有,只有一双眼睛和一张看得过去的脸,反派想着末日里这类人的用处,供更强大的人发泄欲望。
欲望?反派没尝试过这玩意儿,但他现在觉得试试也不错,他决定让小人做他的玩物。
被无数人痴迷的快感自然不错,可反派更爱看小人装满各种情绪,含着泪的漂亮眼睛,他只对此产生欲望。
哦,当然,小人的身体很不错,虽然比标准的黄金分割比例差,但有种苍白瘦削的骨感美,反派可以隔着薄薄的一层皮肉抚摸感受他每一块骨骼。
作为反派目前最感兴趣的东西,小人被放置在核心,而为了可以随时看到令自己心情愉悦的模样,小人没有隐私权。
因此而愈发神经质显得有种病态美的小人他也很喜欢,所以探查到反派老巢,趁其外出偷偷潜入核心处套取资料的君子他们才会见到小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君子反应迅速,用异能破坏特质玻璃,把外套甩过去盖住人,试图破坏锁链,可不知是什么材质竟然连他的异能都不起作用。
当然不会起作用,那是反派亲手打造的,设计时就决定要加上免疫异能的功效。
“走,”君子听见小人说什么,“走啊!他要回来了……”声音有些尖锐,带着无法抑制的颤。
君子试图安抚小人:“别怕,监控都被我破…”他突然脊背发寒,转头环顾四周。
实验室内分布的十几个监控是被他破坏了,可这间玻璃囚笼里四处遍布着监控,毫无死角。
而小人身上,甚至不着一缕,君子连心都在发寒,被剥夺了隐私权,简直像畜生一样,更何况小人脖子有项圈,反派把人当宠物。
“我带你走!”君子声音坚定,连着那块地板一起撬起,敲碎建筑残块,手上绕着锁链把人抱到怀里。
“你说,你要带谁走?”依旧一身白大褂风度翩翩的反派出现在面前,一丝不苟的额发散下一缕,衣角溅着污血。
那柄他最爱的手术刀在手中盘弄,随即握紧冰冷坚硬的手柄,“我的宝贝儿?”
语气亲昵,实际上令人脊背发寒,那是人叫爱宠,带着高位对低位的轻视的语气,他没把小人当人,而是他的宠物,玩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君子一言不发,把小人妥善安置在床上后,便攻向反派,反派不是专精战斗的类型,君子有信心制服他。
但无奈这是反派的主场,反派不断放出丧尸和试验品跟众人车轮战,在众人疲惫不堪、精神脆弱之时才开口:
“把我的宝贝儿还给我,作为交换,”他随手从实验柜中拿出一沓纸,“丧尸变回人的转换药剂配方…”他看了看君子护在身后的小人,挑眉轻笑,“怎么样?”
君子身怀精神异能,脑域比常人开发的更多,他只扫了一眼便得出药剂是真的的结论。
小人就是证据,丧尸潮中不会有活人能活下来,除非他是由丧尸变回的人。
可君子感受着攥着他的衣角在发抖的小人,想起先前看到的画面,反派估计时刻监控着小人,才能那么快瞬移回来。
一边是心中道义,他不能辜负、必须要拯救出水火的救命恩人,一边是可以造福末日人类的药剂,他纠结为难。
小人轻扯他的衣角,“你走吧。”他声音还在颤,额上布满虚汗还是在说,“你走,带着配方走。”
反派也听到了,他以为小人会更软弱一点,叫人带他走呢,怕成这样…他很恐怖吗?
反派斯文英俊,自然不恐怖,可一个不把你当人看,剥夺你所有隐私,还令你恐惧的强大,你深知其疯狂与恐怖的人,任谁都会害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君子让步了,终究是大义比小人更重要,反派给的药剂配方自然是真的,不过成功率只有三成。
像小人用的那种100%成功率的药剂花了反派不少稀有材料,反派愿意的话,能推出98%成功率的平价药剂,可凭什么?
君子后来再也见不到被重重防护的小人,直到他突破限制,成为异能者中真正的第一人。
在绝对的力量下,反派的防护如薄,不,是纸板,他再见到小人时,小人被装扮得洋娃娃似的窝在反派怀里。
长长的头发被反派用修长的手指梳理,恍惚间像是一个女孩子,君子理想型的那种。
无需多言,君子打败并杀死了反派,因为反派这种人是不可能反过来为人类服务的。
小人被他们两个默认安置在安全的地方,战胜反派后他就准备去接小人回基地。
却一时不敢触碰小人,只能看着他循着反派的手十指相扣,然后生息全无。
反派怎么可能让他的宝贝儿独活?他们死也要纠缠在一起,生生世世。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http://m.25shuwu.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很久很久以前,遥远的王国里有一位公主……”孩子们聚精会神地听着故事,“王子打败了恶龙,迎娶了美丽的公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女人合上书,有人问:“为什么公主不喜欢恶龙?”女人说:“因为恶龙贪婪、暴虐,没有人会喜欢它。”
……
白晓从那以后就明白了,他要当公主,美丽、善良,被所有人喜爱的公主。
他做得很好,他是白家的小少爷,漂亮纯善,万人追捧,他有“王子”,他的未婚夫,许千里,高贵英俊并且翩翩有礼。
可是公主总会招来恶龙的觊觎,那个阴沉、不讨喜的特招生像狗一样总跟着白晓,像是纯白画布上的污渍,完美中唯一的瑕疵。
他怎么敢喜欢白晓?总跟在白晓身边,根本掩藏不住龌龊心思,可白晓心太软,太善良,不好意思赶走对方。
所以他们把方旭从白晓和许千里之间驱逐,王子和公主之间就再也没有外人了。
没有人想到当初那个怎么欺负都不会还手的,跟在白晓身后转的特招生会有那么大的成就。
帮助国家扫黑除恶,卧底毒枭身侧将境内一大贩毒集团连根拔起,荣获一等功,有了军衔。
退役后创业又立刻抓住风向,借助国家的帮扶一跃而起,甚至挤占了白家的市场,他卑劣地要求白家小少爷嫁给他,才愿意停止扩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对白晓的觊觎似乎从未停止,就像他破坏了白晓和许千里的订婚仪式一样。
他们才发现,原来方旭也是俊美的,苍白,沉默,线条锋锐,一只眼睛失明,是灰色的,可残缺只令他更迷人。
他只带了几个保镖,从军队里退下来的,用一份合同将白晓从订婚仪式上带走。
他们纷纷猜测,方旭在城东那块地皮竞标上让了步还是某个大合作上让了几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