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兰瞬间慌了,十年后的托玛斯明白这番道理,那……
那共同存在呢?
「他也懂的。」
托玛斯打断了铃兰的思绪,他知道十年前的自己不是傻子,正因为想成全铃兰,才如此痛苦。铃兰对他的要求,几乎是要他割捨一部份的自我与爱,去与另一个自己相合。
可是,如果有一方退让,成为沉睡的人格,一切走向就未完全不同。
「我觉得很有趣,他必然会嫉妒我,因为是我先发现你,是我先接触你,是我先爱上你。况且,他空白的十年,是我陪在你身边。」托玛斯低声笑着,年少轻狂稚嫩的自己,虽然用幼稚的方式佔有了铃兰,但这段缘份是由他一手促成,他才是真正的原点。
「铃兰,你想得很美好,但事实是我与他不可能共存。」两个人都想佔有铃兰,不斗个你死我活已经算是和平,合而为一的想法未免太过天真。只是,为了铃兰,两人还是愿意一试。「不过,我很谢谢你,至少在你的心里,仍有我的一席之地。」
铃兰低下头,此刻的他太过混乱,压根无法精准思考他的一个决定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托玛斯之于他是爱人,十年后的托玛斯之于他是恩人。
恍然间,他想起了那则预言。他的三种劫难——火焰、子弹、镜子,似乎在他的人生际遇中体现,对应是火刑、枪击以及镜中的软禁。
火刑,企图烧毁他的身体;托玛斯的子弹,打碎了他的情感与灵魂;囚于镜中,抹灭了他的存在。
这是他的三次死劫,却次次躲过,他幸运得让人不敢置信,却也在这些劫难中无能为力。
他永远是被动的一方,永远任人宰割,永远接受一切。命运何其残忍,给了他死里逃生的钥匙,又再用另一把锁关上他的逃生门。
追溯原因,难道是因为他不够有「人性」吗?铃兰浑身脱力,他已经付出太多代价了,依然事与愿违,他感觉自己做错事了,到头来谁也留不住。
「你别多想了。」托玛斯伸出手,将他搂进怀抱中,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抚摸他的后脑勺,「我们的选择不会错,因为是你,是你改变了我们的人生,是你救赎我们荒唐的岁月,如果没有你,我们早就撑不下去了。」
托玛斯想,如果最后结局不够完美,就由他来妥协吧。
他知道,铃兰有多爱十年前的自己,这份爱是无法用任何物质衡量,甚至连铃兰都低估了自己的爱意。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在肆意放纵骑马时,因想到一个人而折返,那必然是多纯粹的爱。
托玛斯想,或许铃兰也是不懂爱情,他把心系天下的大爱与爱情混为一谈,却忘了爱情的独佔性。身为一个旁观者,他看着铃兰沦陷其中,挣扎却理不清,他清楚自己争不过,于是只能成全。
他很庆幸,自己救下铃兰将他带往十年前的时空。
或许,获得救赎的不只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