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望着铃兰那双澄澈的明眸,他却无法拒绝,思考自己的一生究竟该如何啟齿。
「八岁前,我是在贫民区长大,那里是个骯脏、充满犯罪的地方,每天都会有尸体出现,而一个老爷爷看我可怜,把我带在身边……但他死了,被军方开枪杀死了。」
用如此平静的语气说出了让人震撼的话,铃兰驀地心一紧,这份悲痛已然从托玛斯的情绪中剔除。
托玛斯顿了半晌,才再度开口,「那时军方想从贫民区里找女人当军妓,所有反抗的人都难逃一死……当然,我成了例外。大概是对孩子戒心低,我们几个小毛头成功抢了枪,在一阵乱斗中,我活了下来,身边都是尸体与垂死的伙伴。」
话说到此,托玛斯惨然一笑,他记得太深刻了,在那刻他浑身发抖,只想逃离这个生活八年的地狱。「知道为什么选择贫民区下手吗?因为那里的人,命不值钱,大家都是政府眼中的贱民,死了几个也无所谓。」
同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铃兰眼泪悄悄落下,他沉默地看着托玛斯,眼底是怜惜与痛。身为皇,应当是子民的伞,替他们遮风挡雨,而不是用子弹夺走他们的性命。
托玛斯见状,伸手替他抹去眼泪。
「你瞧,我怎么能不爱你?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皇,也是一个会心疼爱人的人……我的眼光太好了,一眼就在人群中挑到最好的人,偏偏我又无法拥有你。」
八岁之后,托玛斯离开贫民区,在外乞讨流浪两年,十岁时加入了杀手组织。
人们对孩子会降低戒心,于是一群小孩被培养成杀手,集体行动暗杀目标。
许多孩子行动中、训练中死去,托玛斯再也不愿与谁成为朋友,他们这样的人,没有资格谈未来,两眼一争就是拿命去搏。
「一个杀手,最忌讳拥有感情。」简略说完前半生的际遇,托玛斯抬眼与铃兰对上视线,「偏偏,我和『他』让你成了软肋。
「你还记得吗?你之前被政府僱用的杀手带走,十年前的我去救了你。那时候,涌入我记忆中的慌乱,是我一生从未体验过的,我才知道,那傢伙栽了。明明我爱慕你这么久,却比不过他的数月……我不服气,可我也佩服他在爱里的青涩与勇气,他凭着直觉爱你,不怕没有退路,但我不一样,我会惶恐,我会退缩,我不够有资格成为你的爱人。」
这些话说出口,压在托玛斯心上的那块大石终于放下,他坦承了自己的懦弱与不安,不是企图获得铃兰的怜悯,而是想要与自己和解。
为改变过去而感到的愧疚,就在此画下句点吧。
「托玛斯,虽然这一切是你的任性妄为,但……谢谢你。」铃兰握住他的手,轻抚他掌间的厚茧,好像想抹平他的痛楚,抹平他满是创伤的过去,「是你给我第二次生命,如果没有你,我早已被那场大火吞噬,我不会有机会遇上爱人,不会有机会体验不同的生活。」
铃兰也释怀了,最初的错误,改变了他的人生,他也为此得救、解脱。
其实,他知道自己从未背叛过托玛斯,而是背叛了他的信仰与主神。他放弃了神赋予他的权力与职责,走下神坛,成为凡人。
他学会了自私的爱,学会了依赖一个人,他成为了平凡的铃兰,而非教皇铃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