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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27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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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丫头拉过来,提起裤脚,露出脚踝,黎安安手里拿着两根面条在脚踝的地方绕了个圈儿,缠住,“缠缠小脚,健康平安长大。”

再拿来两根,缠在手腕的地方,“缠缠小手,长命百岁哦。”

丫丫笑嘻嘻地晃着手腕上的面条,“小姨,湿乎乎的,要一直带着吗?”

“不用,缠完就可以吃了。”

大的缠完缠小的,把小石头拉过来,重复这套流程。

初七传说是女娲造人的日子,也就是“人日”。

传说,女娲在创造万物生灵的时候先造的六畜,后造的人。

所以正月初一是鸡日,初二是狗日,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

初七这天是人的生日,吃面条可以长长顺顺。

再细分的话,初七是小孩,十七是大人,二十七是老人,所以在她们这的习俗是大年初七一定要煮碗面条,缠在家里孩子的手上和脚上,长寿、健康、顺顺利利、幸福绵长。

黎安安觉得这种习俗不说管不管用,反正家里又不是没面条,统统给他们安排上,别的孩子有,咱家孩子也必须有。

小石头就没有他姐那么听话了,煮熟的面条倒是不烫,但是湿漉漉的直接接触皮肤也确实不舒服,小屁孩儿一个劲儿地乱动,好不容易才按住他走完了整个流程。

“好了好了,缠完了。”

下一秒眼前就伸过来一只小胖胳膊,“吃吧。”

……

谁吃你缠完手脖子的面条,埋汰孩儿。

“你自己吃吧,小姨不要。”

把脚脖子上的面条拿下来,放进面碗里,一会儿给他爸。

袁小四在一旁看得好奇,积极申请也缠一下。

瞧着还挺有意思。

行吧,谁说十五就不是孩子了,黎安安满足他的愿望。

“这个也是你们这的传统?”

“嗯呐,”极小众传统,黎安安严重怀疑估计都没走出过清市,因为她上辈子走南闯北那么多地方,除了这儿再没在别的地方听说过这个了。

不过也挺好玩就是了,就……从一种很无厘头又令人费解的习俗中可以看出来这儿老一辈的人对孩子的那份爱,很柔软、细腻,纯粹,又虔诚。

无须多言,都在面条儿里。

*

今年的大年初八恰逢立春,袁野也要结束假期了,不过他走不走的也没人在乎,像袁清姐走的时候全家人依依不舍的场面是不可能出现了,连陈大娘现在都不像一开始那么惦记着了。

反正过不了几天要不就是他回来要不就是她和安安去。

黎安安也没说什么都没给收拾,还是给他收拾出来一包东西带走的——一些袁清姐之前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都给他。

哈哈哈哈哈——

时间上很充裕,还可以在家吃个春饼、吃个萝卜。

关于立春,有一个特别可爱的词——咬春。

——一口咬住春天。

谁想出来的词儿呢,真是。

轻巧又灵动,自然而

亲昵,就像抱着春天这个胖娃娃,轻咬一口胖乎乎的胳膊腿儿,哎呀,已经不知道怎么稀罕好了。

人的本能就是会让他们用嘴巴去表达喜爱,比如咬,比如吃,比如说。

在立春这天,吃春饼、春卷,像是把春天装在小小的面皮里,一口咬下去,尝一尝春天是什么味儿,既顺应自然节律又满是诗情画意。

不过在黎安安这个略显硬核的老家,咬春这个多少有些精致的称呼是活不下去的,她们这儿叫啃春,朴实又粗犷、生猛而直白,再说了,咬和啃,本来就差不多嘛。

陈大娘手里拿着一片萝卜,感叹地说道:“小时候啊,再穷的人家立春这天也要买来一根萝卜给孩子啃一啃,顺气、消病,不过那时候的萝卜可没有现在的好吃。”

黎安安把萝卜去皮切成片装在盘子里放在茶几上,自己也拿了一个吃。

家里的萝卜一直放在地窖里,袁团长挖的这个地窖深度还算不错,足以抵御现在的天气了,秋天放进去的萝卜,现在吃起来芯儿都还挺水灵的。

去了皮之后还有一丢丢辣,不过黎安安喜欢。

啃着甜滋滋又脆又辣的萝卜,等着醒面。

“萝卜不都是自己家种吗?为啥还要去跟人买啊?”

“城里没有地,而且有的人种的萝卜也放不了这么久,年后吃起来芯儿都糠了,可不就得从保存得好的那些人手里买。”

……对哦,一天天光跟地打交道都忘了不是谁都跟她似的拥有这么一大片地了。

嘿嘿,手上有地就是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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