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住曲小西:「這裡的經理是我的影迷,我還是內部會員呢。有特別好的價格,可以打八折。你買的話,我幫你打招呼。」
曲小西:「這……」
「你個小姑娘家家的,怎麼這麼不爽快?我又不是要給你付錢,幫你省錢你還不願意,我這可是幫你當成朋友的!你要讓我傷心嗎?」
曲小西:「那好吧。」
陶曼春:「這就對了。」
他們這邊算是糾纏完了,那邊櫃哥終於適時的開口:「高小姐好。」
陶曼春:「咦?你們認識啊?」
櫃哥的笑容,就如沐春風多了:「高小姐來看過手錶的,我有印象的。」
他們這一行,如果記性不好,那麼是要得罪人的。他能一直保住這份工作,可不是只靠著臉好與能說會道。
「您還是看您上次那一隻手錶嗎?」
雖然他覺得這小姑娘有點喜歡,但是若說十分要買的心思,他倒是沒覺得有。可倒是沒想到,她今天又過來了。一般來說,能連續來兩次的,買的概率就很高了。
而且,如果陶小姐願意幫她打招呼可以省很多錢,那麼真心要買的,恐怕就更加不會客氣了。
曲小西:「對,我上次試戴的那隻手錶,還在吧?」
既然已經來了,曲小西索性也就灑脫起來。
「還在的,您稍等。」櫃哥立刻將手錶拿出來,曲小西試戴起來,側眸看陶小姐:「好看嗎?」
陶曼春點頭:「好看,挺襯你的。」
雖然生怕面前的小姑娘搶了她的男人,但是陶曼春倒不是一個睜眼說瞎話的人。
「這個你戴著蠻好看的,不過,似乎有點太過張揚與俗氣了吧?」
他們現在啊,比較流行戴一些珍珠與翡翠,金金銀銀的,總是差幾分。而這款女士的金表,也是有點太過俗氣了。如若是她,應該不會買的。
事實上,也確實是如此的。
這塊金表在這裡擺了四個月,也只有曲小西來試過,相中了。
也不是說別人就一定不喜歡,也有很多人,覺得金表不錯,但是現在許多人都是隨大流兒。大家都覺得俗氣,自己如果不覺得,好像這品味就落了下成。
花一萬多塊買一塊不能帶出去的手錶,到底是有些奢侈。
所以並沒有人問津。
「俗氣嗎?」曲小西:「我倒是覺得挺好看的呀,很適合我啊!我就是一個很俗氣的人。」
陶曼春:「……」
曲小西:「如果好看,我就買下了哦。」
陶曼春立刻:「既然你喜歡,我也不攔著你。不過你等一下,我跟他們經理說一聲兒。」
曲小西灑脫:「行呀,謝謝陶小姐。」
陶曼春敲了敲玻璃桌面,含笑說:「拜託,我是什麼人啊,難道連這點面子都沒有?我可是大明星陶曼春!你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