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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用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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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玛斯思索半晌,想着铃兰就像个好奇宝宝,对这世界充满探索精神,与其放任他自我摸索,倒不如教会他枪枝的正确使用方式。

一来,能确保他的安全,二来,能避免他惹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想学枪可以,但必须由我教你。」

铃兰闻言,沉默许久未应声。

他知托玛斯不是个善人,摸不透他为什么要教自己使用枪枝,明明在托玛斯眼中,自己一直是个大麻烦。

「你别多想。」托玛斯嘴角勾起一抹笑,这并不是对铃兰示好,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平静些,「你自己也清楚,顶着这张脸出门,这世界的人都会以为你是我。我这人身上背了不少人命,仇家眾多,走在路上逛个两圈,想杀我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你如果想活命,就要学会自保。」

雾城局势动盪,各方势力蠢蠢欲动。

拍卖会上的政客与富商,表面尊敬、亲近君主,私底下却干尽恶事,蚕食国家资源,无视百姓疾苦,挥霍享乐。

社会的不公义,成为反叛势力状大的原因,今晚的大规模屠杀,会被记载入史册,会被歌颂成英雄事蹟……但托玛斯明白,当抗争以暴力、杀戮作为手段,便打响了内斗的第一枪。

而执行这场酷刑的他,会成为政府首要的追杀对象。

拍卖会的任务画下句点,组织给了托玛斯和三天假,让他去城外散心。

当他听见准假的原因,不禁失笑。

散心?让一个杀手散心?他在开枪时没有任何一丝犹豫、一丝怜悯,他若有心,那些人怎会死于他的枪口之下?

组织给他短暂的自由,是该多加利用。休假日他带着铃兰去了靶场,不厌其烦从最基本的枪枝拿法、瞄准、打靶教起,前十发子弹铃兰只打中标靶最外侧,托玛斯握住他的手,替他调整位置,终于击中靶心。

放下手枪,铃兰看着标靶中心的弹孔,觉得特别神奇,没想到第一次拿枪的他,也能打中最关键的位置。

像孩子一样开心炫耀,铃兰指着靶心,说自己终于射中了。

「你看,我第一次用枪就射中了!」

看着铃兰的笑,托玛斯觉得他天真,自己第一次拿枪时只有恐惧,连手都在发抖。

那时的他才八岁,眼睁睁看着政府军队毫不留情杀掉了贫民区里的老爷爷,拖走妇女、少女上车。生存的慾望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跡,他与其他孩童上前抢夺军人的枪,没有任何策略,拿命去搏,回过神时只剩他一人在血海之中,他手里拿着枪,周遭全是尸体。

他最好的玩伴腹部中枪,奄奄一息,却朝他慢慢爬来,拉着他的裤管留下一句遗言——

「你一定要逃离这里,一定……」

他要逃,拚了命的逃,逃出即将淹没他的人间炼狱。

他很羡慕铃兰。

羡慕铃兰即使到了一个新环境,也鲜少露出胆怯,即使是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他依然平静接受。

如果铃兰是另一个自己……

那他多想要和铃兰交换一次宿命,去享受片刻的安寧,不用再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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